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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提出四项措施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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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加强农转用审批后供地率监管。进一步加强农转用审批后供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省国土资源厅批后监管系统的报备工作,切实保障数据全面和准确。二是加强土地供应后项目落地率监管。严格落实土地批后跟踪制度,每月更新批后落地情况,分存量增量土地、分用途、分年度汇总项目落地率。三是加强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和划拨土地监管。明确具体负责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和划拨土地监管工作的人员。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8年第9期63-63,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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