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制度演进过程中已经创生了规范医生行为的多种合约,这些合约的主要差异在于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据此,可以把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供方的合约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即后付制(Retrospective payment)、预付制(Prospective payment)和一体化制(Integrated model)。本文从医疗产品的特点、风险分担、医疗供方的道德风险以及双方的谈判力量等方面分析三种合约的利弊及适用条件。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60-63,共4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委托课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建设的进程
成就和基本经验研究>(批准号:2008JYJW05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批准号:06JZD0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