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自然经济的生产条件下,劳动者生产产品的劳动,可以分为为自己生产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与为他人生产产品的剩余劳动。但生产商品的劳动不能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不能作这样的划分。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也不能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因为雇员在这里不可能、也没必要给雇主再生产出劳动力的新价值。把生产商品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会产生许多理论上的矛盾,包括劳动力价值转移在内的生产要素价值转移规律。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1-5,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