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2005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中,就明确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惠民工程。我市也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和实行低票价等一系列政策。在这个发展思路下.全面建立公交成本费用评价评估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补偿制度以及使用财政补贴的监督机制(以下简称“两个制度”、“一个机制”),是实行低票价政策的基础,是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战略的破题性工作。只有这样,“优先发展公交”一些政策才不会停留在文件上,才能解开困惑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难以形成和保持统一低票价优势的死结.才能真正体现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切实让市民享受到经济便捷、舒适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从而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