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12”汶川大地震后,平昌县在全面监管市场物价的基础上,对砖瓦、砂石、水泥、钢材、木材、石灰、玻璃等主要建材实施及时摸清日常生产、需求及经营价位情况:及时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向辖区内所有建材生产经营业主发出要“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和价格提醒告诫通知:及时制定了应对市场波动的应急预案;县政府成立了由一名副县长为组长,发改、工商、国土、建设、经商五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材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并从卜述部门抽调15人具体负责建材价格监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