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以意义为基础的功能标准——汉语词类划分标准新探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由于汉语缺少形态,词类和句法成分也没有整齐的对应关系,所以形态标准和句法成分标准不适合汉语词类划分。"词汇/语法范畴"和"形态、意义、功能三结合"等多标准不合乎逻辑。意义标准适合各类词的典型成员,但不适合其非典型成员,无法贯彻到底。功能标准明确管用,只是无从入手,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论证。以意义为基础的功能标准,首先按意义确定某一或某些词类的典型成员,继之以功能标准确定其他成员,避免了循环论证,是汉语词类划分的可行性标准。
作者 仲崇山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50-152,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韩山师范学院06科研启动项目"试论现代汉语词类划分"的最终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吕叔湘.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M].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 2张伯江.性质形容词的范围和层次[M].汉语功能语法研究.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11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