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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林地的两权分离给我国改革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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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拿大所有的土地都被称作皇家土地。它既包括被平原、山地和水面覆盖的土地,也包括皇家授予的土地上的任何权利,利益和财产。加拿大的土地占有权分为三类:私人占有的土地;联邦占有的土地和省管皇家土地。加拿大林地占有权、处置权和它的所有权基本上是分离的。林地的所有权是用各种各样的占有权和处置权来表示的,占有权的具体形式有:木材占有执照,森林占有执照,木材销售执照,小块林地经营执照,林场经营执照和纸浆材占有协议。我国目前尚无一套林地管理方面的系统方法。我们应当借鉴加拿大的做法,使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作者 沈凤阁
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36-40,共5页 Forestry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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