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原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开始组织专家就我国设置和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对欧美等国家培养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情况进行了考察。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其说明。2000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24所高等院校为首批MPA培养试点单位。
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8-19,共2页
Chinese Tal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