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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关于主客体范畴科学理论的确立及其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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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主客体关系问题上,旧唯物主义把认识看成是客体被动地给予主体的单向活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把认识看成是主体意识去创设客体的过程,都不能正确全面地理解主客体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在总结近代哲学关于主客体关系问题理论教训的基础上,把实践观点作为认识论之基础,科学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统一的现实基础和辨证途径,已经而且必将继续对哲学和科学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 马永东
出处 《前沿》 CSSCI 2008年第10期42-44,共3页 Forward Position
关键词 主体 客体 实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18世纪法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627.
  • 3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595.
  •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
  • 518世纪法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 6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共引文献6399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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