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制度,截至200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农村低保对象已达3000万人,2008年全国农村低保对象将突破3000万人。经过10多年的探索,我国农村低保工作从点到面、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地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起,农村低保制度将由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农村。农村低保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为广大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一道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它的实施对未来中国农村扶贫、“三农”问题的合理解决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都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