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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长沙办须严惩,但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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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署长沙办的违法乱纪行为,似当头一棒,把我们带回到现实中。审计署也是一个官僚体系,其机制本身不足以保证它真正发挥中国大陆“廉政公署”的作用。
出处 《财经》 2008年第21期26-26,28,共2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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