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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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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职业学校学生法制观念及不良习惯的主要表现及问题 一是职业学校学生法制行为习惯的表现形式。青少年学生不良习惯带有普遍性,不是职业学校学生的“专利”。主要表现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有的不学法、不懂法,甚至干了违法事情后,认识不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二是职业学校学生中不良行为习惯的特点。在学生中不良行为习惯或违法事件一般具有:起因的单纯性、思想的不成熟性、行为的群体性、行动的盲目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作者 马金钟
出处 《发展》 2008年第10期90-9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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