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我表姐立晨是某药业公司的临时促销员。该药业公司在某商场设立销售专柜,由商场统一收取货款,其营业员由商场统一发工作牌、服装等,并受商场规章制度的约束。药业公司派立晨(未签订劳动合同)到商场从事促销工作,并与商场口头约定,立晨的工资及其他待遇由药业公司负责支付,她受药业公司及商场的双重管理。2006年5月7日,立晨在参加商场组织的“三八”节拔河比赛中,因比赛用绳断裂,跌伤手腕。立晨的情况算不算工伤?谢谢。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8年第10期89-89,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