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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现金股利会计处理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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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作者 沈星元
机构地区 湖南衡阳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77-7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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