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在福州举行。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均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批准了《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决定》以及检察人员任免。
出处
《人民政坛》
2008年第10期F0002-F00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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