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失去了他的中心地位,变成了达到经济目标的工具,人已经同他人,同自然相疏离,失去了具体联系。人退到了接纳的,交易性的方向,不再具有建设性。人丧失了他的自我感,而依赖他人的认可,因而倾向于求同一致,却又感到不安全。人感到不满足,厌倦,焦虑,并且用他的大部分精力试图补偿或掩盖这种焦虑感"。[1]如果不能切实结束人的这种异化状态,构建和谐社会只能是一句空话。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9期57-58,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