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使主体意识作为现实问题凸显。从马克思关于人的"类特性"的观点来看,意识性是人的自由自觉类特性的关键,是人成为主体的根本原因。主体意识就是指人对自身作为对象性活动主体的本质、地位和价值的自觉认识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能动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及自身的实践理念。它实质上是人全面占有自己本质,实现自由发展的能力。在现实社会生活实践中主体意识既表现为人的一种精神状态、思维方式;又表现为对物包括自身、生产力、社会关系自由自觉支配的能力和行为。人类能够运用自然资源的方式、途径越多,就越能在生命活动方面呈现出自由,生命过程就越得到优化,其主体意识就越充分。主体意识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客观历史过程,更是一个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不可或缺的特点就在于把主体意识的发展与实现过程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发状态调整为自觉状态,从社会整体利益完善与运用主体意识。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5-8,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主体意识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TJKS0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