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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九”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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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0月.我省接受了国家教委“双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检查验收。得到了很高的评价。从1986年4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当年7月开始实施,到1996年10月验收,经过了整整十年的奋斗,我省在全国率先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简称“普九”)。“普九”标志着在江苏这块土地上,6至15周岁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了;近百年来许多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夙愿实现了。
作者 袁云亭
出处 《江苏教育》 2008年第13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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