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内部服务基金是政府为了向各部门各单位或其他政府提供物品或服务而设立的基金,其日常业务运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消费该基金物品或服务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政府收取的服务费,其支出具有垫支性,是一种自我补偿的基金,以收支平衡为目标。内部服务基金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内部的各部门或机构,其物品或服务提供的价格通常只以成本加共同费用的分摊额确定,一般不具有营利性质。内部服务基金属于权益基金,是政府内部的一个独立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采用应计制会计和经济资源计量侧重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29-3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