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健、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国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在经济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欠发达地区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要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从社区初级卫生保健的基础工程抓起,尽快建立有序的、卓有成效的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建国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八十年代至今。
出处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1997年第10期3-4,共2页
Chinese Primary Health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