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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打赢两场维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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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江苏某企业停止侵犯原告维科集团拥有的珊瑚绒毯发明专利权,停止一切制造、销售行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而就在一个月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作出了同样的判决,判令被告宁波某企业停止对该专利的馒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8年第10期62-62,共1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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