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现行法律,除主权债务外,一般情况下政府机构向商业银行举借债务是不允许的。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存在着复杂的融资需求,因此,其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融资行为并不鲜见。特别是为满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通过设立各类投融资机构向商业银行借款,地方政府实际完成了融资。这是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本文简要分析云南省地(州)市级政府向银行借款融资的现状,探讨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和银行从事政府机构业务的动因,分析现行融资模式下银政双方的得失,以及潜在的风险,并对可行的对策进行了思考总结。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10-117,共8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