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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生”额头贴小花,引发皮肤过敏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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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女儿读小学二年级,成绩优秀。老师为了鼓励好学生,周末在“好学生”额头上贴小花,我女儿获得贴小花的次数较多。不久,女儿额头起了水泡,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化学粘剂引起皮肤过敏。为此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请问:此种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08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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