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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介入工程招投标依法维护中标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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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终于如愿以偿的与扬中某业主单位正式签订了标的额达340余万元的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仪式结束后,该公司老总陆某随即打电话至扬中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感谢他们及时介入工程招投标,维护了中标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 杜寿兴
出处 《中国招标》 2008年第40期22-22,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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