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办教师农转非后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四川省广安市某村一位姓张的村干部来信说:上世纪60年代,我村聘用了一批民办代课教师在我村学校任教。因该批教师没有地方居住,经村里研究,当时的生产大队划拨了部分土地用作宅基地给他们解决了住房问题。随着国家的教育体制改革,这批民办教师先后都办理了转正手续,成为国家正式的在编教师,其家属也都办理了农转非手续。目前还有一部分这样的教师继续住在我村。请问,他们还是否拥有宅基地?他们住宅所占用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属于我村所有?
出处 《乡镇论坛》 2008年第28期39-3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