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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应保护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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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内一则公权侵犯私权的事件,再次引发舆论的抨击。河南省南阳市市民任超奇收到了一张来自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物权法》实施已经一年,个人电脑完全是个人的私人空间和物产,未经电脑主人的同意.就进行所谓的“日常检查”,这和不法黑客有什么区别?这种以公权力侵犯公众隐私权的行为值得商榷。
出处 《新西部》 2008年第9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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