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协调好教育行政机关、高等学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把教育申诉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措施。所谓教育申诉制度是指学生、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主管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救济制度。它主要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两种。但是,该制度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完善对策,以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校。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4期122-125,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谐高校构建中的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06Z07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