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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两个中心”做好“两个延展”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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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台市芝罘区于2001年设立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室设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各1名,办公室主任1名,专职督学2名,并根据工作需要从老教育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教研员中聘任若干名兼职督学。为了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芝罘区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芝罘区中小学教育督导考核办法》。每年下发《芝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集中时间开展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08年第20期17-2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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