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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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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撤销 1.为确保股权激励计划备案工作的严肃性,股权激励计划备案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随意提出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上市公司如拟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时上市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
出处 《财会学习》 2008年第10期11-11,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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