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世纪职业医学之父Bemadio Remazini提出职业危害的概念,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医学实践,职业安全已成为近年来医务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越来越关注的重要话题。以往,医院的重点偏重于怎样发挥最大潜力为患者提供最优质服务,而职工的职业安全则相对是个薄弱点。急诊护士工作在临床第一线,若不注意个人防护容易造成职业性损伤(01),OI对护理人员的危害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困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信息中心(ILO—CIS)的国际职业危害数据库将护士职业危害因素分为:事故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及工作环境改造学、心理社会和组织因素危害5大类。现将急诊护士OI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防护对策综述如下。
出处
《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08年第10期45-4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actical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