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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矫正的主体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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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矫正中执行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的缺陷是阻碍这一制度有效发展的关键因素,对此设立以社区矫正官为执行主体、社会志愿者为工作主体的二元主体结构,对实现社区自治为主的社区矫正模式、体现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属性非常重要。
作者 李文华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5期175-177,共3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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