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在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比重、城市规模和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为了实现城市化的协调发展和共同发展,各区域应在"适度"区域差异中推进城市化进程,"适度"差异的三个原则包括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引起过度的人口流动以及有利于可持续城市化。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东部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部应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完善城市结构体系;西部应以发展大城市为核心,推进西部大开发。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5期75-77,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