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37条款主要规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实践中主要与侵犯知识产权相关)进行调查的行为。它提供了快速有效的调查程序和威力较大的救济措施,从而会使被诉企业甚至是非涉案相关企业被迫失去美国市场。加入WTO以来,美国对中国企业进行337调查呈激增态势。新的贸易形势、中国出口企业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337调查程序相比司法诉讼程序和反倾销程序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是促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中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应全面了解对手,制定防御措施,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协同作战以争取效果最大化;政府应致力于双边磋商和为企业提供便利;利用337条款的同时考虑制定"中国337条款",以及利用世贸组织成员身份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平台。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45-48,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刘惠荣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04BFX04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