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迁徙自由是人们为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之一,有利于社会人口的合理流动,从而促成经济、政治、文化的良性发展。我国通过户籍制度使得迁徙自由不可能实现,从而造成诸多缺陷和不利影响。认为应把公民的迁徙和居住自由权重新写入宪法,制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户籍法律制度,废除户口登记,实行人口登记,实现统一农村和城市户籍管理,以从根本上保证公民迁徙自由的实现。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1期41-43,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