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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实质重于形式——新准则环境下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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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经济环境中,仅仅认定会计处理在形式上是否符合所谓的会计准则,而不管其背后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是远远不够的。上市公司经常利用增加收入、转嫁费用、计受资金占用费用、委托或合作投资、托管经营、资产租赁、资产转让置换等关联交易方式确认经常性或非经常性收益,这些方式仅仅从会计角度而言,并不违反会计准则,而实质上并不能确认收益,因为可能是虚假的重组或交易。所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引入,既更真实反映了财务的本质,也杜绝了粉饰报表产生的严重后果。
作者 唐峰
出处 《现代商业》 2008年第32期181-182,共2页 Modern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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