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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外贸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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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估价 关税须按照海关产品估价以硬通货或按现行汇率以卢布支付。海关估价一般以进口产品的CIF价为基础。另外也征收货物实际成本0.15%的海关手续费。临时进口费为1000卢布。根据海关规定,海关处理程序不应长于一个月。如俄罗斯海关拒绝接受货物,法规规定产品须运返原产国。
出处 《船舶工业技术经济信息》 1997年第1期24-25,共2页 Technology and Economy Information of Shipbuilding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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