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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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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9月8日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选址作出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出处 《人大论坛》 2008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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