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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五部委就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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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存在的国内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已经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日前,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等5部委就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联合下发通知。
出处 《中国社会导刊》 2008年第29期7-7,共1页 China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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