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新公司法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相关规定还比较笼统和原则,不利于实践操作。在一人公司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遵守相应的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其适用的情形主要有虚假出资、人格混同和利用公司从事不法行为。
出处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134-136,共3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Power(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