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火力发电厂所用燃料以煤为主,耗用量约占全部开采量的1/4~1/5。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动力用煤一般为低质煤,这类煤品种繁杂、质量多变。其特点是高灰分(一般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左右)、低发热量(约在12.50MJ/kg~24.10MJ/kg左右),挥发分则不定,若干燥无灰基小于6%时,则不能单独入炉燃烧;硫含量应小于2%,若个别地区的煤含硫量较高时,必须与低硫煤混烧。煤质检验工作对于此类煤有一定难度。
出处
《电力标准化与计量》
1997年第4期6-7,共2页
Electric Power Standarization & Meas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