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吃快餐遇“飞来横祸”砸破头谁应担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官:今年7月上旬的一个星期天,我和老伴儿去县城看望打工的女儿。下午往回走时已近6点钟,女儿执意要我们吃了饭再走,这样我们三人就在一家快餐店要了5份快餐,因店内已没有了座位,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我们就在快餐店门前的桌子上就餐。刚吃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突然飞来一个瓶子砸在我的脑袋上,顿时鲜血直流。
作者 王吉顺
机构地区 福建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第10期57-57,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