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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工资条” 劳动者照样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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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官:5个月前,我们5个人应聘到一家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料,事后公司却以亏损严重为由,至今未发工资。我们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又担心由于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工资条”,如果到时公司否认拖欠工资,我们会因无法提供被拖欠工资的证据而导致败诉。
作者 利虹
机构地区 安徽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第10期58-59,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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