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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未申请备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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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某县有两家塑钢窗厂,即A厂和B厂,但无隶属关系。B厂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A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近日,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B厂进行检查时,通过对B厂负责人的调查了解,发现B厂生产的塑钢窗是由A厂委托加工的。经过调查证实,双方委托加工属于口头委托,未签订书面委托加工合同。
作者 王春光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8年第10期23-23,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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