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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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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这样一个案例:2006年年初,李女士在晨练时认识了73岁的陈大爷,他与老伴长年分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陈大爷觉得和李女士很谈得来,于是决定和李女士签订雇用协议。协议约定:李女士照顾陈大爷生活起居,不要工资,但由陈大爷出资,并以李女士为所有权人,购买一处住房供两人居住。陈大爷保管房屋产权证,他去世后住房归李女士所有。雇佣协议书签订后,陈大爷和李女士就居住在一起。
出处 《南方农机》 2008年第5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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