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鉴与吸收判例法的经验,合理运用指导性案例,是成文法国家实现刑事法律的统一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之间平衡的一个路径选择。指导性案例可以使封闭的刑事法典具有相对的开放性,使刑事法律具备有机成长的能力,亦使刑事司法标准统一、裁量一致成为一种司法习惯。坚持多元化的法律渊源,构建刑法、刑事司法解释、刑事案例多效力层次的法律渊源,实现功能互补,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完善的法源系统,这是案例指导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案例指导工作的价值所在。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02-108,共7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