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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于年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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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2006年先后两次下发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对纳税人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到期。
出处
《林产工业》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66-66,共1页
China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
关键词
增值税
人造板业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综合利用
生产加工
税务部门
三剩物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F426.88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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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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