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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改代理常设机构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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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日本议会通过了一项对有关常设机构的税法修正案,将“独立代理人”排除在代理常设机构的范围之外。该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追溯生效。在此项修改之前,根据日本国内法,常设机构的范围包括:1.得到授权可以代表非居民达成协议并且经常行使这种权力的代理人;2.持有或存储足够的非居民的产品以接受顾客订货以及向顾客交付产品的代理人;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F0003-F0003,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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