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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保险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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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源于罗马法,在英国的衡平法中也有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求偿权是民法中的债权让与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它实质上使一种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让与即债权人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具体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让与原债权债务关系人之外的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代替了原债权人的位置。
作者 陆碧霞
出处 《群文天地》 2008年第8期89-9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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