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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证人资格之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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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人制度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来看,证人证言大概是人类在司法活动中最早使用的证据,早期的司法者在就诉讼纠纷做出裁断时,除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之外,首先采用的证据就是其他了解争议事实之人的证言,从这个意义上讲,证人证言是最原始最天然的证据。在古代中国,证人证言更是被看作是“证据之王”。在英美法系国家,证人证言在证据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美国更有所谓“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的说法。
作者 夏璐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群文天地》 2008年第8期101-10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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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4

  • 1宋朝武.纪格非,韩波.民事证据舰则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 2周建达,李林进,刑事书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研究.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11069.
  • 3乔恩·R·华尔兹著.何家弘等译.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 4张卫平.证据趼则--公正裁判的保障机制.法学前沿(第4辑).法律出版社.2001.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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