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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发票骗医保 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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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文昌村九组的袁某.因涂改利用他人发票骗取医保金,被区劳动保障局给予了行政处罚.除责令其向区医保中心退还骗取的医保费3300.89元外.并处骗取金额1倍的罚款。
作者 向敬雄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8年第8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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